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已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31个省(区、市)全覆盖******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梁晓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10日向中新社记者介绍说,法工委第四批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增设完成,中国基层立法联系点总数达到32个,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
基层立法联系点,被形象地称为“家门口的立法”,民众可以就近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就立法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过去,就有过一群中学生根据亲身经历向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意见,最终被采纳到出台的法律中。
目前,法工委已就152部法律草案等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普通民众通过这个平台,“原汁原味”地提出了15000多条意见建议。
“基层立法联系点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国家立法‘直通车’。”孙镇平介绍说,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区域人口达到5770多万人,越来越多的民众在家门口就能对关切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表达诉求。
他指出,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极大拓展了基层民众覆盖面及参与人数,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全覆盖”还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介绍,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了509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5000多个设区的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了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基层民众共商共建共享的平台。
孙镇平表示,通过这一机制和平台,大家既可以反映法律问题,也可以反映本地社会治理问题,有效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推动了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完)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作者:沈家文(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要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科技竞争复杂激烈。我们站在新的更高发展起点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艰巨的科技创新任务,尤其需要在体制机制上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保障。构建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创新生态,亟待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全面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的关键举措,有助于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有助于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在以下3个方面着力。
建立健全更加适应国际科技竞争和应对风险挑战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我们要适应有效应对新挑战、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需要,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从体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改变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
加快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新动能。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科研、勇于战略创新,建立快速响应的数字化管理体制和高效能科技创新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政策的整体协同和有效衔接,把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整合创新资源,提高科研投入产出效率,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构建更加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现代化科技管理方式,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实现质的飞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形成创新合力。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优化科研组织架构,形成更加适应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管理方式,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和潜能。加强产学研融合和开放式创新,引导企业加大前瞻性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投入,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创新供给与发展需求高效对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